为规范教学过程管理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效率,在学院《课务管理暂行规定》的基础上,特制定教师调课管理办法,具体如下:
一、调课程序
1、调课申请
调课教师在调课之日前,首先以个人身份登陆教务在线,并在教师栏目中提出调课申请。在填写调课申请时,须按其格式要求逐一填写每一项内容,完成后,点击保存。
2、教师所在系(部)审核
调课教师向所在系(部)负责人说明调课原因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系(部)负责人同意后,由教学干事,以系(部)管理员身份登陆教务在线,在调课管理相关栏目中,点击审核通过。
3、班级所在系、部审核
调课教师向班级所在系(部)主任说明调课原因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系(部)负责人同意后,由教学干事,以系(部)管理员身份登陆教务在线,在调课管理相关栏目中,点击审核通过。
4、教务处审核
由教务处教学科管理人员,根据调课申请情况,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累计课时,在4学时以内,由教学科科长批准;5-8学时以内,由教务处领导批准;8学时以上,由主管院领导批准后,予以调课。
5、打印调课通知单
调课通知单由教务处教学科管理人员打印。所有调课以教务处开出的调课通知单为准。调课通知单一式三份,学生所在班级、教师所在部门及教务处各存一份。
二、调课管理
1、调课教师须如实填写调课原因和调课类别。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教师调课时,调课类别的选择按“代课→换课→补课”的顺序确定,即,首先考虑请相同课程的教师代课,其次考虑请相同班级的其它教师换课,最后再考虑其它时间补课。
2、遇有全院性活动必须调课时,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分别通知各系、部。
3、法定节假日所缺课程一般不予补课,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补课者,须由本人申请,经相关系(部)主任签字同意后,报教务处批准,否则补课无效。
4、调课手续办理一般应由教师本人办理,如委托他人办理,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调课教师承担。调课通知以“谁调课、谁通知”为原则,即由任课教师本人到教务处完成调课程序,并领取调课通知单,送达相关部门,通知到相关学生班级,并告知学生调课的原因。
5、每学期期末,由教师所在系(部)汇总教师调课情况,并在全系(部)通报:由教务处分类汇总全院教师调课情况,报相关部门及学院主管领导。
6、凡未按调课程序完成调课手续的,根据学院“教学事故处理办法”相关规定,按无故缺课或私自调课处理。
三、附则
1、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2、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教务处
2011年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