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畅通学生与二级学院之间的沟通渠道,建立健全学生意见的处理和反馈机制,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,艺术与传媒学院决定设立相关诉求渠道,以便及时了解、并广泛采纳学生对二级学院发展建设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诉求内容
凡涉及艺术与传媒学院发展建设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皆可反馈,特别是有关学生管理等问题,如学校奖助学金的评定、各类评优评先、心理健康、意识形态、食堂就餐、校园管理、体育运动、快递领取、超市物价、宿舍热水、宿舍网络、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、网络安全等。
诉求渠道
1.艺术与传媒学院领导办公室以及邮箱:
(1)党总支书记刘老师:办公室博雅楼M402室,电话:0825-2290739;电子邮箱:574493424@qq.com;
(2)院长漆老师:办公室博雅楼M403室,电话:0825-2291183;电子邮箱:763051476@qq.com;
(3)党总支副书记何老师:办公室博雅楼M502室,电话:0825-2914790;电子邮箱:286142876@qq.ocm;
(4)学院分管美术、设计副院长夏老师:办公室博雅楼M501室,电话:0825-2290511;电子邮箱:565670505@qq.com;
(5)学院分管音乐副院长杨老师:办公室博雅楼M501室,电话:0825-2290511;电子邮箱:1139858404@qq.com;
2.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(学生科长)、各辅导员(班主任)定期开展学生座谈会,倾听和收集学生意见及建议,及时解释和处理相关问题。
(1)团总支书记(学生科长)张老师:办公室博雅楼M406室;电子邮箱地址:164306576@qq.com;
(2)辅导员(班主任)意见诉求邮箱地址:
备注:辅导员办公室:博雅楼M区4楼M406室。
3.学院设立意见信箱收集意见
(1)博雅楼M区4楼M404办公室外意见信箱;
(2)博雅楼Y区1楼楼梯口意见信箱。
请以实名方式(提供姓名、班级、联系电话)反映情况、或提供意见、建议,方便二级学院和学校回复。
三、学校学生工作处(部)信息反馈、诉求渠道
部长邮箱:czxsgzb@163.com
四、其他
1.上述诉求渠道长期有效,欢迎同学们对艺术与传媒学院工作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2.为准确处理,及时答复,要求来信或来电中问题反映真实客观、阐述明确,表达清晰;为规范信箱(含电子邮件)使用及管理,请务必实名,并注明常用联系方式和所在班级。我们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,切实保护来信或来电人的私人信息,维护和保障来信人权益。
3.学校学生工作部、艺术与传媒学院会认真关注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反馈同学们的困难和诉求,建议同学们通过层级反映问题。
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学院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!
艺术与传媒学院
2024年3月